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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水务局关于征询甘肃滨河集团零星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复函

索引号 620722037/2024-00623 发文字号 民水函〔2024〕8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4-10-16 11:22:02 是否有效

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征询甘肃滨河集团零星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函》我局已收悉。根据你公司提供的用地征询图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经查询,该项目建设用地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用地面积为:0.7633公顷、约合11.45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该项目开工建设前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水务局审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洪工程措施,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该项目的水土流失预防工作。



                            民乐县水务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