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4-00565 | 发文字号 | 民水发〔2024〕114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18 11:03:52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农村供水服务保障中心:
《民乐县园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工业园区生活用水取水指标的申请》收悉,因我县近年来实施易地扶贫和生态宜居搬迁工程,祁连山沿山部分群众陆续搬迁至民乐工业园区,水务局原审批的工业园区居民生活用水指标52万立方米/年已不能满足现状居民生活用水需求。为切实解决园区居民供用水矛盾,县发改局和水务局批复实施祁连山浅山区水源涵养林保护民乐生态工业园区供水项目第二净水厂水源替代工程,核定年许可取水量300万立方米。原计划第二净水厂于今年6月投入使用后即可满足工业园区现状居民用水需求,但受工程资金制约限制,第二净水厂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导致原用水指标不能满足用水需求。经水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临时增加工业园区2024年居民生活用水指标35万立方米。
民乐县水务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