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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水务局关于海潮坝供水工程丰乐干线白庙养殖场段管道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20722037/2024-00554 发文字号 民水发〔2024〕11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9-18 10:34:02 是否有效

民乐县农村供水服务保障中心:

你中心上报《关于上报海潮坝供水工程丰乐干线白庙养殖场段管道改建工程实施的请示》(民农水中心字〔2024〕27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工程建设内容

改建管道1.58km,配套修建阀门井1座,更换阀门13台。

二、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审定总投资39.64万元,水厂附近主管改建12.06万元(其中:管道工程4.9万元,阀门管件4.8万元,预制砼矩形控制井2.35万元);白庙养殖场改建主管27.58万元(其中:管道工程18.57万元,阀门管件9万元)。计划2024年9月10日开工,2024年9月30日完工。计划工期20天。

三、工程效益

工程实施后,可消除丰乐干线白庙养殖场段供水隐患,提升丰乐镇下片5200人的供水保障能力。可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项目由县农村供水服务保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你中心接到批复后,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健全内控措施,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规范,积极做好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目标控制。



                           民乐县水务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