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4-00434 | 发文字号 | 民水函〔2024〕52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15 11:22:29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办公室:
你局《关于查询翟寨子干渠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函》我局已收悉。根据你局提供的用地征询图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经查询,项目用地面积为7.09公顷(106.35亩),实施地点为童子坝东干渠八卦跌水至翟寨子水库上游段右侧,河道右岸现状为PET袋装砂砾石衬砌护岸,用地范围位于防洪堤右侧,部分渠段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履行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同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分别报县水务局、市水务局审批。
民乐县水务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