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47/2024-0006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工信局;民乐县商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19 16:05:08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稳外贸促外资发展工作部署,优化外商投资服务环境,精准服务外贸外资企业,根据《张掖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特建立本联系机制(以下简称联系机制)。
一、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负责跟踪督办各部门依职能承办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宜,协调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督促检查各部门投诉事项处理的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外商投资政策性、制度性问题;促进各部门投诉受理机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成员组成
县工信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系机制召集人,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共18家单位为联系机制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系机制成员。
联系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商务局,承担联系机制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转交或督办投诉事项,跟踪投诉事项处理进展。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具体事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二)受理流程。联系机制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规定,接收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并审查投诉材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统一登记,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联系机制办公室受理的投诉,由联系机制办公室按职责协调分办,对情况特别复杂、处理难度大的,提请联系机制成员会议进行协调处理。对跨区域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联系机制与涉及的地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构,可组成联合调查组,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推动解决。
(三)信息报告。联系机制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联系机制议定事项,将开展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情况及时反馈联系机制办公室。联系机制办公室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情况台账,及时通报相关工作,重大事项上报县委、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联系机制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外资企业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解决外商投资相关的困难和问题。联系机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对联系机制成员单位开展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促进力度,推动全县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我县外商投资营商环境。
五、其他
本制度由联系机制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民乐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联系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民乐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联系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 韩克明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成 员: 樊 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康 龙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 娟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 垠 县科技局副局长
单永红 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王 荣 县公安局副局长
姚 芳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来 鹏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秀玲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 利 县自然资源局
何培林 县住建局
吴小龙 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副局长
杨建荣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汶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文杰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军 县卫健局副局长
姜文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朵 虹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吕生昱 县信访局副局长
范志军 县税务局副局长
联系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承担联系机制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936-442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