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4/2022-00105 | 发文字号 | 民科字〔2022〕21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科技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1 09:12:49 | 是否有效 | 是 |
中共民乐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和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精神,根据全市经济工作安排要求,进一步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提高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成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特色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开展2022年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心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并有较强的科技服务实践经验和能力水平。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技术专长或技术经验,掌握农业、林业、生态环保、种养殖等专业知识。
3.工作作风踏实,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4.科技特派员以推荐科技人员为主,也可以采取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形式。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3人以上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
二、服务内容
市级科技特派员要围绕当地重点产业发展和技术需求创新为服务内容。
开展产业链服务。聚焦乡村振兴科技需求,发挥科技特派员纽带和桥梁作用,引进推广一批新技术或新品种在乡村转化,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共同富裕。
开展技术服务。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科技需求,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传输先进的理念和经营模式。
开展社会化服务。发挥科技特派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发展农业社会化的服务组织,推广科技特派员+农户、科技特派员+一村一品+农户等服务模式,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开展产学研服务。依托科技特派员的知识优势,深化产学研合作,科技特派员要与需求方精准对接,开展“订单式”需求,“菜单式”供给服务。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
2.派出单位推荐;
3.技术人员和服务对象根据对接协商情况签订服务协议;
4.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县区)推荐、市科技管理部门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并经公示确定为市级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可直接向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选派。
四、相关要求
1.各派出单位推荐的科技特派员应有相对充足的服务工作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并确定一名负责本单位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联络员。
2.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推荐文件、附件2、附件3)和电子版,于2022年4月28日前报送县科技局办公室(县委党校西楼三楼)。
联系电话:0936-4421139 15025878731
联 系 人:尚娟
附件:1.民乐县第七批市级科技特派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民乐县第七批市级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3.民乐县第七批市级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4.民乐县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模板)
中共民乐县委组织部 民乐县科学技术局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