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3/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民财字〔2024〕55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26 11:32:54 | 是否有效 | 是 |
尊敬的米晓明委员:
您在政协民乐县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金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金融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金融资源,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致力于乡村振兴,为农村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聚焦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寒旱特色农业。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支持打造现代种业发展高地,加快百亿级现代寒旱农业智能温室产业园建设,持续推进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建设和“十百千万”养殖提升工程。支持种植板蓝根、黄芪、当归等道地药材20万亩,产量达8.4万吨;打造错峰优质蔬菜生产基地5万亩,全县蔬菜面积达11.5万亩;建成规模养殖场210个、畜禽屠宰企业3家、牧草加工企业2家,年畜禽饲养量达350万头只,出栏量达190万头只,畜牧业增加值占一产的35%以上。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形成适应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乡村振兴融资模式,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专属金融产品,引导信贷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不断延伸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带动农业贷款、农村贷款和农户贷款稳定增长。持续落实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信贷政策,做好金融领域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重点抓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后续金融服务,加强贷款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切实发挥信贷帮扶作用。协调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加快放贷进度,做到“应贷尽贷、能贷必贷”。认真落实《甘肃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民乐县2024—2025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指导保险机构围绕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和中药材、高原夏菜、牛、羊等特色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创新农业保险品种,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有效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最后,再一次对您提出的提案表示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民乐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