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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620722025/2024-00181 发文字号 民教字〔2024〕5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7-17 08:40:00 是否有效

李育才、黄啸生委员:

两位委员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对你们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将非遗内容贯穿国民教育始终,鼓励非遗进校园

近年来,我县中小学结合我县产业特色、传统文化和学生生活实际,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积极搭建经验交流与互动平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将“特色文化”融入课后服务,涌现出了一批典型案例。如职教中心学校将非遗传承人苏永生的木塑技艺、孙秀英的麦秆画、沈凤英的王氏宫灯挂件技艺等8项非遗文化引入第二课堂,极大丰富了学校艺术教育的内涵。民联寄宿制小学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为出发点,邀请民乐县文化馆同志及一些民间老艺人到校,对我县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民乐顶碗舞”“腰鼓舞”霸王鞭”“四家武术”等进行辅导传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学校荣获甘肃省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的荣誉称号。此外,其他学校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系列活动,非遗文化在我县中小学校得到广泛的传承和发扬,有效丰富了第二课堂及课后服务内容,成为学校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增长点和重要阵地。

下一步,县教育局将会同文旅局等部门继续加强指导,督促各校将“非遗”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探索“非遗”文化校内传承新模式,在引进社会师资、开设特色课程、培育校园文化、丰富学生素养等方面深入挖潜,不断丰富课后服务、提升学生素养,促进“非遗”文化和校园文化深度融合,切实助力双减,让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乐县教育局  4415938

民乐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