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3-00221 | 发文字号 | 民教发〔2023〕41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20 10:17:15 | 是否有效 | 是 |
李芳、张斌、韩军学委员:
你们在政协民乐县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园安全的提案》收悉,我局对你们的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四防建设,注重安全教育,努力实现各校(园)专兼职保安全覆盖,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一、全力强化校园安全工作。在放学季、开学前等重点时段,组织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安全进行细致周密的布置安排,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拿出硬措施,切实堵住安全管理漏洞。积极协调公安部门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城区各校(园)门口派驻民警、交警执勤,各校值周领导和教师继续在校门口巡查,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安全有序进出。组织对全县教育系统的专兼职保安进行安保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对部分年龄偏大的保安进行更换,所有学校上课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加强门卫值班、校园巡查和夜间巡逻,切实做好校园安保工作。
二、强化家校协同育人。利用开学家长会及家长开放日等契机,邀请家长与学校领导一起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组织召开一次联席座谈会,倾听学校、学生及家长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校园安全工作及校园警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做好安全工作,并让家委会适时进行监督。
三、完善学生防溺水机制。学校周边的河渠湖池对学生安全有潜在的威胁,学校的防溺水工作刻不容缓。我局将积极向县安委会反映,建议县安委会联系各职级部门将益民东干渠古城公园段以及圣天寺文化产业园段的明渠改成暗河或架设安全防护栏,消除安全隐患。下学期我局将要求附近有水渠、池塘的学校增派防溺水安全员,在学生上下学时段、节假日对辖区内危险水域进行巡查防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各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知识讲座、观看宣传片、组织防溺水应急演练等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在班级群、家长群中及时发送安全预警提醒等举措,教育引导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守护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四、合理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安全教育平台是中国教育学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坚持公益原则,免费为全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提供学校安全教育的载体。自开通使用已来,学校及班主任老师没有充分考虑到学生及家长的实际困难,将本应由学生及家长共同完成的学习任务指定由家长完成,增加了家长的负担,引起了家长的反感。今后将要求学校进一步优化学习任务,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每月专门开设一至两节安全教育平台学习课,让学生在学校内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去完成学习任务,对学生家长参与的学习内容,班主任及时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完成学习任务,切实提高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教育局将积极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烟草专卖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综合执法行动。严厉整顿校园周边“三无”食品、玩具、学习用品等销售,整治违规向学生提供手机代管等行为,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严厉查处校园周边各商铺“零散”“变相”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酒品等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教学环境。
六、加强学校法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三官一师”进校园活动,各学校法治副校长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学生们讲解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诈骗、交通事故、防溺水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好学生。各学校持续开展欺凌暴力线索、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关注重点人群,建立“一人一案”,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校园欺凌及危险物品收缴的宣传,全力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今后,县教育局加强对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各校(园)安全工作的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升执纪问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调查工作机制。
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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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