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1/2023-00215 | 发文字号 | 民民政字〔2023〕28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05 18:25:00 | 是否有效 | 是 |
李彤晖委员:
您在政协民乐县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事实孤儿帮扶”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事实孤儿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事实、孤儿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8人,孤儿22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突出政策落实,加强救助保护。认真落实孤儿、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保障救助政策和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兜底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共为111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61.6万元(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月份转入市儿童福利院)。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9名孤儿累计发放“助学工程”资助金4.5万元。
二是落实监护职责,加强信息化管理。组织11名儿童督导员、182名儿童主任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摸底排查,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县未保办联合镇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与全县22名散居孤儿、88名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320名农村留守儿童建立爱心联系卡,并及时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
三是结合“结对帮扶·爱心民乐”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方案要求,结合帮扶关爱内容,动员各级结对领导干部与关爱对象通过联系交流、走访探视、落实政策等具体举措使关爱对象的诉求有人听,心结有人解,遇事有人管,政策有人讲,困难有人帮。耐心引导孤儿勤于学习锻炼、养成良好品德、树立远大志向。
四是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摸底统计工作。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我局立即组织各镇、社管委展开摸底排查工作,共摸排出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名,将根据省民政厅即将下发的《甘肃省“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按季度发放到受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的银行卡。助学金的发放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开始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结束。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不够深入。自新修订的未保法施行以来,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目标还有差距,提高社会保护的责任意识还不够深入人心。二是儿童工作队伍专职化水平不高,大部分儿童督导员由乡镇干部兼任,通常身兼数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关爱保护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未保队伍不够专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慈善社会组织等专业关爱服务队伍力量薄弱、不够专业,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监护指导等专业服务深度及广度都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全省“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和全市“四实”活动,深化“爱心八项行动”,结合“结对帮扶·爱心民乐”工程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努力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共同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年度普法计划,创新宣传形式,加大普及力度,使法律普及到学校、家庭、政府、村(社区)的各个角落。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重点关注单亲、再婚及托管家庭,强化父母监护或委托照护责任。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继续加大对社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充分发挥文化、市场、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公共娱乐场所经常性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对新闻出版物、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各类文化经营场所业主的法制宣传教育,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引导各经营主体自觉守法经营,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筑牢未成年人工作基础。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未保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人士、志愿者、各类慈善组织面向未成年人广泛开展的公益项目、法律援助、慈善捐赠等服务活动。组织学校开展各种关心、关爱活动,积极落实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运用适当方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组织各部门共同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此复。
民乐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