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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关于政协民乐县十届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620722063/2022-0046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生成日期 2022-07-15 10:30:00 是否有效

周志高、杨鹏委员

你们在政协民乐县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地下水水质监测”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全面落实2022年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我局收到提案转办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国家、省市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研究制定了《民乐县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将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地下水水质监测列入年度监测方案,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化工产业园规划,选取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周边9口水井作为监测井开展水质监测。洪水镇叶官村供水井、民联镇顾寨村供水井、六坝镇赵岗村供水井作为监测参照井,锦世化工厂区自备1#、2#、3#井,富源化工自备井、张掖飞机场自备井、化工园监测井作为监测井;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的39项指标;监测频次为每季度开展1次。现已完成第一、二季度的监测任务。按照目前监测数据来看,我县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周边地下水水质无明显变化,水质持续保持稳定。

感谢你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