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2-0032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5 10: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韩兴国、韩世国委员:
你们在政协民乐县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我局对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校园安全工作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进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大力推行安全工作“清单式”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校园安防水平。
为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标准,2021年初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上级要求,从富余教师中选定或面向社会聘用保安等方式配齐配足了专兼职保安。2021年11月县教育局、公安局聘请张掖保安培训中心人员对教育系统231名专兼职保安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安保知识及技能培训。经考试、政审后,参加培训人员全部取得了保安证,加之已有17名保安取得保安证,全县各校(园)配备的249名保安人员的信息,于2021年12月初全部录入公安网,从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方面都符合学校安保人员的条件。目前各校(园)的安保人员持证上岗,严格履行职责,确保了校园安全稳定,此举措符合民乐县情、校情实际。
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执法局严格履行职责,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
一是各校(园)在校门口架设了视频监控系统,全部接入公安网,县公安局、教育局可随时抽查学校门口的安全状况、民警执勤情况。二是城区各校(园)和寄宿制学校在校门口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严禁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三是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城区各校(园)门口公安局派民警、交警执勤,各校值周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巡查,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安全的有序进出。四是2021年以来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对城区和农村道路沿线学校门口的交通设施进行了架设或维修,目前除个别学校门口没有设置斑马线、个别学校门口的减速带破损没有及时维修,其他设施基本完好。五是县执法局巡查队不间断对学校周边进行巡查,杜绝了校门口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现象发生。六是县市场监管局不定期对校园周边的小卖部进行检查,及时清理“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七是各校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给家长们详细讲解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内容,希望家长积极配合,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保障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今后,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将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学校周边治安状况、门卫安保人员职责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学校立即整改,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