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1/2022-00456 | 发文字号 | 民民政字〔2022〕7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0 09:54:05 | 是否有效 | 是 |
张颖瑜、陈积霞委员:
您在政协民乐县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和困难群众工作”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三留一困人员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把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为保民生、促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热心关爱保护、实施帮扶救助“三项措施”,着力加强“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确保留守老人安享晚年、留守妇女安居乐业、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三留守”关爱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出台了《民乐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民乐县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有关活动的实施方案》《民乐县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乐县关于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近年来,我县积极创新“党建+养老服务”模式,逐步构建起以1个智慧中心、5所养老机构、12个养老服务驿站和130个日间照料中心为支撑的“1+12+N”城乡养老服务网络,形成了布局完善、功能互补、覆盖城乡的15分钟养老服务圈。成立全县未成年(漏字错误)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召集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合力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圆”。为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发展,经县编办批准设立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依托各镇社工站,设立洪水镇、六坝镇、新天镇3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各镇和社管委选任“儿童督导员”11名,村(社区)选任“儿童主任”172名,为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阵地建设,构建关爱网络。按照科学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农村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妇女儿童之家、中小学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有效设施资源,精心打造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阵地。2019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智慧民政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打造覆盖县镇村三级、互联互通、分级管理的“互联网+智慧养老”居家养老服务平台,通过政府集中购买服务、督促监护人履约等方式,为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留守老人提供助餐、助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紧急救助等“四个一”的上门服务(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头发,每半年添置一次换季衣被等生活必需品),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县民政局依托未来星儿童关爱中心、鹏程公益协会、正午阳光服务中心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299名留守、困境儿童,发放慰问物资达34.34万元,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开展安全教育、心理疏导等服务141节,惠及4600多人,由社工介入,运用专业工作方法,解决部分留守、困境儿童因缺乏专业人员引导存在诸多健康、安全隐患及成长困惑的问题。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关爱留守儿童机构。未来星儿童关爱中心、智博特殊教育培训中心等机构对400多名留守儿童进行成长关爱陪伴,有效缓解了留守儿童因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位、沟通交流缺少、有效监护缺乏导致的情感、心理、生活、学习乃至人格方面出现的诸多问题,为留守儿童搭建了一个与社会沟通、交流互动的平台。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宣传活动,增强对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依托村(居)委会办公服务场所,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纽带作用,建设农村留守妇女之家172个、巾帼家美积分超市33个,依托这些关爱服务中心激励留守妇女坚定理想信念,踊跃投身乡村振兴的火热实践,充分发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两个独特作用”,在建设幸福美好新民乐的伟大征程中,充分发挥了“半边天”作用。
(三)落实各项政策,保障基本民生。县民政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从完善社会救助基本制度入手,认真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急难)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等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三留守”人员及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目前,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5840.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4万人次,开展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为全县7461名困难群众发放米、面、油、肉、果蔬等慰问活动。累计为“三留守”人员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47.6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1.23万元;为9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72.2万元;为25名孤儿发放价值1万元的健康体检卡和生活费23.8万元;为210名残疾儿童发放补贴资金约17.3万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6名在读孤儿发放孤儿助学金3.5元。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同时,认真开展农村家庭医生签约对接服务,针对不同病种因人而异为留守老人提供健康知识普及、上门巡诊、疾病筛查等基本家庭医疗服务。做到了困难群众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四)加强精神关爱,丰富“三留守”对象精神文化生活。在元旦、春节、端午、六一、重阳等重要节点,县民政局联合团县委、县妇联、儿童保护关爱机构、社会组织等深入各镇、社区开展“‘粽’情端午 关爱老人”“浓情五月天 ‘情暖三留守’ ”“‘快乐寒假 欢度春节’儿童关爱送到家”等关爱活动,并走访慰问,大力推广“资金+物资+服务”帮扶模式,为他们解难事、办实事。同时,各镇、社管委利用节庆日和闲暇时间,组织“三留守”对象开展学习培训、文艺汇演、手工制作、童心放飞、户外拓展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的重要意义,引导妇女、老人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三留守”人员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部门间信息共享不通畅;二是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活动阵地建设薄弱,运营经费不足,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保护关爱农村“三留守”对象的社会氛围不浓,未保工作站建成后,因经费不足,社会参与度还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台账。各镇(社管委)、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数据摸排、信息库建设和数据动态更新工作,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对象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健康状况、就业、就学、家庭监护及社会照护情况等基本信息,畅通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
(二)健全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活动场所。按照科学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城乡社区、养老机构、妇女儿童之家、中小学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有效设施资源,精心打造留守老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中心等阵地,并保障经费开支,实现全县所有镇、村(社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全覆盖并充分发挥作用。同时,积极发挥民政、共青团、妇联组织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化动员优势,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三留守”对象关爱服务。
(三)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整合爱心企业、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资源,全面加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工作。为他们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康复、紧急救援、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引导镇、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发挥好为老助老作用,督促成年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妥善照顾好留守老人的生活。鼓励养老机构优先托养留守老人,发挥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为老服务设施的作用,确保农村留守老人得到及时救助、有效帮扶。发挥基层妇联组织作用,在兜底保障政策享受上优先考虑留守妇女,在精神和物质上扶持留守妇女发展生产,早日摆脱留守生活。积极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临时监护、强制报告、控辍保学、户口登记、打击遗弃等责任。依托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开展帮扶解困、权益保障等工作,着力提升未成年保护工作质量。发挥未保工作站引领作用,链接社会资源建立更多的留守儿童之家,加快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切实帮助困难家庭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改善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此复。
民乐县民政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