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1/2022-00454 | 发文字号 | 民民政字〔2022〕76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0 09:47:03 | 是否有效 | 是 |
赵殿德、杜佩玉、王霞、樊喜、刘佳国、张玉燕、杨俊生委员:
您在民乐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力度,提高患者生存质量,进一步巩固社会稳定局面”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精神疾病发病率逐年升高,精神病违法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精神障碍患者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的同时,也给社会和谐安定增添了不确定因素。经过县民政局近几年来的努力,切实做好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应保救保,应救尽救”,避免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致人死亡事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
据摸底统计,目前全县共有445名精神障碍患者,其中享受各类政策的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有363名,长期在张掖安定医院接受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有23名。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增强思想认识,把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指导各镇(社管委)对辖区内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尤其是符合民政政策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盘活各类救助,强化政策落实。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目前,全县享受城市低保的精神障碍患者19人;享受农村一二类低保的精神障碍患者189人,享受农村三四类低保的精神障碍患者12人;享受特困供养的精神障碍患者71人,其中:集中供养的为33人,分散供养的38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精神障碍患231人;在安定医院接收集中治疗的精神障碍患为23人,其中:16人为集中供养特困对象,7人为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开展专项关爱服务,每年我局统筹资金为长期在安定医院接受治疗的每位精神病患者购置价值约600多元的生活必需品及衣物,让他们及家属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受到了社会好评。
(三)建立管理台账,加强部门沟通。对摸排的455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管理台账,不断加强与县综治、公安、卫健、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对8名无证精神障碍患者,与残联协调鉴定发证,及时纳入政策保障范围,确保各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精神障碍患者是需要特别关注和关爱的特殊困难群体,虽然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取得了略微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治疗经费难以保障,在精神类疾病的治疗中,长期治疗费用高,一般家庭很难承受。部分病人往往病情好转就拿药回家,由于护理不到位,服药不及时,造成病情的反复,不仅影响了身边人的正常生活,还对周围人带来危害。二是管控力度不够,很多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为其父母,管控能力严重不足,导致精神障碍患者生存环境简陋、生活条件差、日常照料服务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社会环境不太利于精神疾病患者康复。虽然社会在进步,但是小环境下,对于精神类病人存在明显歧视,将精神类疾病患者简单划分为“疯子”“高危人群”,很少愿意善意对待,进一步加剧患者的病情。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常态机制,加大保障力度。持续、常态化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排查工作,动态管理,不断更新完善数据,为救助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力度,持续统筹资金为长期托养在安定医院的特殊精神障碍患者购置生活必需品及衣物,通过“资金+物品+服务”的方式确保社会救助覆盖每一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二)聚焦流浪人员,紧盯监护监管。及时掌握易肇事肇祸、易走失、易受侵害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靠实监护人责任,组织各镇(社管委)进行登记备案并重点关注,让精神障碍患者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重大节日,通过张贴精神病防治工作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派发宣传折页、制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指导手册》等方式,加大对精神障碍社区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居民群众对患有重性精神障碍的患者和家庭给予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此复。
民乐县民政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