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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政协民乐县十届一次第22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2022-00142 发文字号 民交发〔2022〕15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2-11-06 11:48:30 是否有效

史杰、李双芳、陆培清、梁杰、钱玉霞委员:

你们在政协民乐县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公交第三线路,方便市民出行的提案”,已由县政府办公室转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3路公交始发站为汽车西站,终点站公安局,途经民乐公园、一中十字、县政府、裕泰花园、汽车南站、八一小学、县标十字、滨河园、第三中学、交警大队、洪水镇、第四中学、金地明都、乐民小区、妇幼站、城北公园、锦绣嘉园、公安局。早上6:44发班,末班18:30,每6分钟一班。

3路公交线路规划是根据市民、学生上学规划,因3路公交沿线很多学生在思源学校上学,为了学生上学方便,故由城北公园经过到锦绣家园和公安局。如果从第二中学方向运行到锦绣家园和公安局,要经过G227线,G227线车流量较大,重型货车较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减低效、调结构、优服务”的线网优化总体思路,结合市民出行需求特征及公交客流变化情况,对公交线网进行适应性调整,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网络整体运输效率,满足全县各片区市民公交出行诉求。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