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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政协民乐县十届一次第21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2022-00138 发文字号 民交发〔2022〕14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2-11-06 11:28:29 是否有效

陈程委员:

您在政协民乐县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交通工具视频监控的提案”,已由县政府办公室转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公共车辆的监控设备是通过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利用移动(移动、电信、联通)物联网卡(相当于手机卡)卫星传输实现对超速、超员、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等违规行为进行监控的。在监控过程中进行的监控行为都是通过专业监控公司提供设备和维护服务与各客运公司进行的。同时客运公司和车辆需购买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的流量才能实现监控。

为了减轻客运企业和驾驶员负担,下一步,我局将依托正在建设的“四好农村路”信息化监管和服务项目,在公共车辆上进行视频监控的改造,通过大数据平台可以查看当前运行车辆的运行路线、当前位置和途经站点等信息,实现客运车辆动态调控、基础地理数据更新、公交线路智能优化等功能,为公众出行带来便利。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