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9/2021-00231 | 发文字号 | 民文体广旅字〔2021〕154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22 10:35:03 | 是否有效 | 是 |
尊敬的宋华儒、张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社会体育运动场所的提案》第4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县体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落实,现就您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在城南生态公园计划建设健身步道5119.14米,目前,已建成健身步道2500米,后续继续建设并配套标识牌、垃圾桶、休闲座椅等工程。该项目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城南居民对健身的需求,改善了民乐县公共体育活动基础条件,引导居民积极参加健身活动,推动广大居民生活质量持续改善,对全县全民健身活动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我局也在积极申请体育场地健身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专项项目县生态工业园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社会足球场、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示范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正在争取立项。
由于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地所需土地面积比较大,而我县城南和城东受土地限制没地方建设公共运动场地。我局将积极申请争取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及其他体育项目,截至目前为我县城南和城东的住宅小区广场安装体育健身器材38套件,方便居民就近锻炼,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
感谢您对全县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县的体育建设,为体育的大发展大繁荣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民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