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8/2021-00099 | 发文字号 | 民城管发〔2021〕3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城管执法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16 17:05:39 | 是否有效 | 是 |
韩军学委员:
您在第九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道路积雪清扫工作的提案》提案我局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县城主次街道增加,我县普降中到大雪,城区区道路积雪严重,给市民群众出行带来了极大不便和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大投入力度,购置清扫设备,探索建立积雪清扫保洁机制。为有效保障城区道路雪天畅通,雪后环境卫生整洁,市民出行安全便利,我局计划购置积雪清扫、除冰、撒盐、抛雪、拉运等设施设备,逐步探索建立冬季积雪清扫保洁机制。投资146万元,购置垃圾清扫、清运等环卫车辆2辆,配套环卫手推车20个。投资695万元,购置综合除雪车1辆,配套除雪刷、除雪铲等设备;购置凯斯250抛雪车3辆,配套抛雪机、除雪刷8套、推雪板5个等设备;购置多功能除雪除冰车1辆,并在现有8台环卫车辆上加装滚刷设备,提升扫雪除冰能力。要求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有人员以雪为令,立即启动冰雪天气应急响应。一是全县保洁人员和除雪机械全部上路,重点清理城市主干道积雪,确保道路畅通,雪停后三日内,将所有道路的积雪清理干净。二是动员沿街单位及门店积极履行“门前五包”和“城管+商户”共建共管的义务,共同参与清理积雪清扫。三是安排城管执法人员上街,逐户检查督促沿街单位和门店开展清雪工作。四是各单位要按照城市治理专项工作有关标准,雪停后一日内组织开展积雪拉运清理活动,确保城市公共道路第一时间恢复原貌。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诚恳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