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91/2020-00649 | 发文字号 | 民市监发〔2020〕128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21 16:51:46 | 是否有效 | 是 |
葛文广、任培荣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治理乡镇集市赶集日摊位农用车占位主要交通干道乱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民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职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对主干道以外道路乱摆摊点、侵占路面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行政处罚权)”。此提案主要承办单位应该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接到此提案后,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一是精心组织,统一行动,发挥职能作用,合理安排部署人员、物力、时间,保证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大对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管,重点对辖区食品、食杂店、餐饮场所、农家乐等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查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过程中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下架的下架,销毁的销毁,坚决依法处理,及时消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隐患。另外,在进行巡查的同时,向辖区商户讲解文明城市创建和占道经营对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的严重危害,引导商户守法经营,服从监督监管。三是对辖区市场内各类商品交易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缺斤少两行为,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加大假冒伪劣商品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市场商品质量安全。四是对各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以及等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不法行为进行查处。五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和诱骗消费者以及强拉强卖、围追兜售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县城市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以全域无垃圾活动为契机,教育广大商户做好环境卫生,不乱堆杂物,确保道路整洁通畅,还市民干净舒适、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