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3-00598 | 发文字号 | 民水函字〔2023〕5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18 15:38:36 | 是否有效 | 是 |
钱述俭、杨如桐、史霞、黄侠生、樊晓英、马长新、马鹏、巴毅、崔宏天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改进农村自来水供应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村内管网管理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我们每年都按时按期培训,今年已于4月对全县村级水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村级水管人员的管理能力。
二是农户水表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依照《民乐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供水工程实行分级管理,水源取水口至村级结算水表之间的供水设施和村级结算水表由供水管理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村级结算水表至各用水户分水口的供水设施由受益村组或村民用水者协会负责管理维护。目前,全县村级结算已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水平。入户管及入户设施属用水户所有,由用水户负责管理和维修。如要实行微信交费,需更换NB智能水表,根据条例规定,费用由用水户自行承担。
三是全面推行以农户户表用水量收取水费。依照《民乐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农村饮用水供水实行有偿使用、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计量收费制度。供水工程应在供水主管道首端安装供水计量设施,作为供水成本考核的依据。在入村(单位、企业、学校)供水管道处安装供水总水表,作为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依据。供用水结算水表总计量和用水户合计水量产生误差时,对误差水量予以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受益村组或者用水者协会商定。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乐县水务局 0936—4421530
民乐县水务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