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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机构概况

索引号 620722089/2024-0001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5-07 17:09:27 是否有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规政策。

(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各类项目进场交易流程,组织实施全县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

(三)负责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及其他交易项目的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安排交易项目开评标时间和活动场地,负责进场项目的受理登记工作。

(四)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档案等服务。依法为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文件、交易结果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发布提供平台与服务,指导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开展交易数据推送,为各方主体提供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相关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的业务指导和场内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县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事务性工作,负责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代理采购。

(六)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交易平台服务费收缴工作。

(七)设立与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终端,为招标采购人提供招标采购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服务。

(八)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资料受理、信息发布、协助办理开评标、中标公告发布、政策咨询等工作。

(九)负责项目交易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并规范建档,依法依规提供交易档案查询服务,开展交易项目数据统计、分析、报送工作。

(十)开展交易平台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提供交易全过程、全方位的实时电子监控服务,负责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转。

(十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档案和交易活动信息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发现有不良行为或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报告。

(十二)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信访举报等事宜以及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负责相关招标文件资料和交易合同的备案,加强对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秩序的管理和维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行业监管部门,并协助开展调查。负责收集整理、保管交易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和原始记录。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信息、宣传、文秘、人事、财务、资产、档案、保密、安全、考核、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中心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负责各项工作推进的督查;牵头负责信息化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各类电子信息系统及相关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做好干部职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二)招标投标股。负责项目招标入场登记、交易主体入库、公告发布、中标公示等相关事项;负责项目开(评)标场地安排、评标专家抽取和评标区现场管理、开标现场秩序维护、交易见证、业务咨询及跟踪服务;负责项目交易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使用指导;负责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

(三)集中采购股。负责贯彻执行政府(国企)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组织和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采购;依法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依法审查供应商入库资格并做好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交易平台服务费收缴工作;负责供应商的询问或质疑的受理、答复;负责做好政府采购文档管理及保密工作。

(四)产权交易股。负责国土资源、矿业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国有产权项目的进场受理登记、交易资料、资质资格、交易方式的复核确认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矿业权以及国有产权项目的招拍挂组织和服务;负责协调各方做好交易服务工作;引导交易各方遵守交易程序,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负责相关交易活动的入场登记、受理、核对、开标、评标及评审专家抽取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室电话:0936-4415789

2.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单位地址:民乐县锦绣家园东大门北侧2号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