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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社局机构概况

索引号 620722033/2023-0015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3-04-14 11:07:25 是否有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和各类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落实《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开发使用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六)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落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依照组织法规定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依照县政府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九)负责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工作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21193

负责人:韩延俊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机关各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固定资产、财务、项目资金、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督促检查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负责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局综合性业务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综合协调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负责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综合性业务的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承担本局工作总结、安排、计划和综合性报告等重要文稿的草拟;承担编制政务信息、政策宣传、舆情监督、政务信息交流等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408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21193

负责人:张秀玲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事业单位改革、岗位设置管理、信息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工作;制定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市级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外、境外来我县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406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16213

负责人:张秀玲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对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称考试、评审、审批、聘任、职称资格证件办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职改工作;综合管理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全县乡土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一楼大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16863

负责人:张秀玲

(四)工资福利股

负责国家工资政策的执行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奖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关系接转、工资调整、工资统发审核、工龄核定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确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勤人员的退休、退职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审核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一楼大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16861

负责人:张秀玲

(五)社会保险股

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的基本政策;负责拟定全县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负责监督各项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统计和信息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承担县直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工伤(亡)认定工作;负责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负责企业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审核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和个体参保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工作。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工伤保险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工伤保险社会统筹政策,落实工伤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和待遇给付标准;负责组织全县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定点康复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的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二楼大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电话:0936-4416861、4421324

负责人:张秀玲

(六)财务和基金监督股

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监督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开展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的现场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四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16212

负责人:张秀玲

(七)就业促进股

贯彻落实创业、平等就业政策;编制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本地就业政策;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制定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负责全县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再就业工作的统筹管理,完成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执行农民工管理服务综合性政策和规定,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指导全县发展农民工劳务经济,组织协调农民工培训和农民工统计工作;负责公益性就业组织、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资格的评估、审核、审批;对职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宏观管理与指导;负责全县劳动力培训工作;负责管理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负责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审核、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一楼大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16862

负责人:舒军

(八)劳动关系股

执行企业劳动关系政策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规则;负责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执行农民工管理服务综合性政策和规定,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指导全县发展农民工劳务经济,组织协调农民工培训和农民工统计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和规则;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和政策;负责受理、协调、督办人民群众申诉劳动人事事项;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三楼大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16219、4416220

负责人:刘贵雄

(九)人才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培训、考核、辞职、辞退、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性奖励、表彰活动,负责劳模、企业先进工作者的评报等有关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与实施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的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优秀人才到省内外高校培训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效能评价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一楼大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16863、4416213

负责人:张秀玲

三、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1.负责县本级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和工商保险费率调整等服务工作。

2.负责县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待遇领取资格认定经办工作,承担县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发放工作;负责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服务工作;负责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确定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承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3.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汇编工作;承担全县社会保险财务统计数据汇总、监测、上报工作;分析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防控预案;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归集上解工作

4.负责全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开发、网络维护和数据管理、联网数据上报、分析应用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障卡的制卡信息采集和制作、发放、维护使用以及电子社保卡的申领及推广使用等工作。

5.根据主管部门安排,负责制定、完善、落实全县社保经办和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各项制度;负责县本级社保经办和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县本级业务经办风险防控工作;承担县本级社会保险举报投诉受理服务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

6.负责县本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收集、管理和查询利用服务;负责社会保险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7.负责拟订、修改、完善和推广使用全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标准;负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8.负责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定期公布全县社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信息披露等相关服务。

9.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二楼大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16861、4421324

负责人:张秀玲

(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1.依据国家、省上相关政策,负责制定全县人才交流和人才市场建设的政策规定。

2.全县各类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3.组织开展人才交流洽谈、人才政策咨询、人才智力技术引进以及专利技术和发明成果的推广、转让等中介服务。

4.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组织开展各类流动人才人事代理业务。

5.受县人社局委托和根据市场需要,组织开展各类人才的培训。

6.负责受理和组织开展各类流动人才争议仲裁。

7.负责全县农村乡土人才的开发与管理、非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聘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就业创业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

9.负责全县乡镇、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协调落实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和再就业援助的有关政策。

10.负责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负责县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补贴资金拨付审核等工作。

11.负责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制度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经办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发放管理等业务。

12.负责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组织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招聘活动。

13.开展创业指导和孵化服务;指导创建县级创业就业基地;培育树立创业就业典型;负责各类创业就业活动的组织指导。

14.负责县本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审核、发放、贴息等服务工作;负责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资格审核和招标等工作。

15.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16.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一楼大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16862

负责人:何青萍

(三)劳动监察大队

1.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计划。

3.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4.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案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处理)权。

5.负责对全县各类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6.采集劳动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向上级机关报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7.参与处理因劳动和社会保障纠纷引起的劳动者集体等突发性事件。

8.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9.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三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16219

负责人:张斌志

(四)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劳务经济的决策部署。

2.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劳务经济发展动态,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制定劳务输转的有关政策、规划和实施意见。

3.制定劳务输转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开发劳动力资源,实现农村劳动充分就业。并调查掌握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

4.积极培育市场载体,发展壮大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队伍,规范市场运作机制。

5.扶持发展境外劳务中介机构和境外劳务经纪人,扩大境外输转规模。

6.拓展境外输出、积极与公安、商务部门、加强境外输出协调服务,引导农民工境外就业。

7.积极赴外劳务考察,加强劳务合作,建立劳务基地,拓宽输转领域,协调解决劳务人员发生的劳资矛盾,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8.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措施,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政策指导,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协调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相关问题,增强农民工返乡创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9.开展全县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精准扶贫劳动力技能培训、省级示范性培训、劳务品牌培训等)工作,对各类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考核验收。

10.完成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中的就业创业、返乡培训、信息服务建设,重点构建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实现基层人社服务平台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制度化目标。

11.做好劳务宣传,对劳务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三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21277

负责人:王宝德

(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劳动人事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依法受理、调解、仲裁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的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

4.负责全县人事劳动仲裁员的培训工作和市本级仲裁员的考核、聘任工作。

5.承办上级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授权和交办的工作。

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29号人社局三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4416220

负责人:刘贵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