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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索引号 620722025/2019-0020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2-23 09:40:27 是否有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计划、办法和具体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负责全县中小学、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推先评优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及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负责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工作。

(六)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七)负责全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及审批、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政策;管理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等;负责教育基本建设、教学装备工作;规划和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实施,并组织检查评估。

(八)负责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幼儿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九)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科技、劳动技术、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县中小学和成人招生考试和考务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教育科研和教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三)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办理涉及教育系统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事务、政务;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机要、档案、安全、接待等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综合性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及会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及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协同团县委做好少工委工作。

(二)人事人才管理股。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系统各单位编制的核定、人员的调派、分配及教职工职称、工资、奖罚、考核、人事任免、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管理本系统人事档案。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三)财务项目审计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预决算、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等工作;负责落实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参与教育系统中小学项目争引、校舍建设规划、质量监督、投资结算等工作;组织本系统财会人员业务培训、账务移交等工作;负责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执行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教材及教辅读物的核定、初高中毕业会考和入学招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的监测评估;负责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科技等各类专题性教育。

(五)职教成教股。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审批与监管;组织实施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和“推普”工作;协调完成职教招生、专业建设、成人教育培训和社区教育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室话:0936-4421532

2.单位地址: 民乐县世纪大道17号教育局办公楼303室

3.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