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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公安局机构概况

索引号 620722027/2019-0019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3-07-27 19:16:13 是否有效

一、机构设置

民乐县公安局下设15个内设机构和12个派出所。包括:指挥中心、政工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交警大队、看守所、城关派出所、洪水派出所、南丰派出所、永固派出所、民联派出所、三堡派出所、六坝派出所、顺化派出所、丰乐派出所、新天派出所、南古派出所、北部滩派出所、。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划、安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工作。

(二)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查、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

(三)组织开展刑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四)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管理工作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涉外案件的查处。

(七)指导、监督消防、灭火工作。

(八)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公安机关防范处置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承担县政府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十二)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等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四)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业务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警务督察,发现和查处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联系、协调铁路等行业公安工作。

(十八)负责办理县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民乐县金山路1号

电    话:0936-5917515(办公室电话)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