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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科学技术局机构概况

索引号 620722024/2019-0013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科技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23-08-07 08:43:10 是否有效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促进全县科技进步的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县级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拟定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推动建立外国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各镇、县直各部门、省市驻民各单位科技管理工作。

(四)负责科技合作、科技创新、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及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五)负责各类科技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及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七)草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引进国外智力,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八)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推广工作,科技园区建设的有关工作及科技特派员工作。

(九)管理各类科技项目、技术市场、企业科技研发、科技中介机构等业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干部管理、财务资产、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协同有关股室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的预决算,管理监督各类科技专项经费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科技项目、平台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宣传培训、科技服务等业务工作。

(三)外国专家管理和科技人才股。主要职责是:拟定来民工作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增加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科技外事、“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职责。

三、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民乐县县府街9号县政府大院(统办一号楼201室)

2.办公电话:0936-4421139

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