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3/2024-00086 | 发文字号 | 民发改〔2024〕45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6 10:15:00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聚业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对民乐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六坝镇安置项目14#、15#住宅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变更的申请》(民城投字〔2024〕 号)收悉。根据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民乐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六坝镇安置项目14#、15#住宅楼建设项目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甘新产咨[2024]ZY-006号),认为该项目可研报告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县六坝集镇西南部。
二、变更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批复14#、15#住宅楼建设规模及内容为:14#住宅楼建筑面积3431.42㎡,地上建筑面积2914.82㎡,地下建筑面积516.60㎡,地下一层,地上6层,共设计住宅24套。15#住宅楼建筑面积3431.42㎡,地上建筑面积2914.82㎡,地下建筑面积516.60㎡,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共设计住宅24套。
变更后14#、15#住宅楼建设规模及内容为:14#住宅楼地上6层的居住建筑,建筑面积2476.49㎡,共设住宅24套。
15#住宅楼地上6层的居住建筑,建筑面积为3406.99㎡,共设住宅48套。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变更后14#、15#住宅楼总投资1927.1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工程费131.61万元,基本预备费91.77万元。
资金来源: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资金,省、市、县配套资金,贷款,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四、建设期限
变更后建设期限为2024年5月-2025年5月。
五、项目建设要求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完善初步设计,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并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满足项目建设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