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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水务局关于民乐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20722037/2024-00230 发文字号 民水发〔2024〕3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4-11 17:31:24 是否有效

民乐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办公室:

你办上报《民乐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办公室关于上报民乐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民山非字〔2024〕1号)收悉,根据审查意见,经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范围及目标

山洪监测预警设施维修养护;县级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及网络安全优化提升;结合我县山洪灾害防御现状,在山洪灾害防治区持续、规范地组织开展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继续在山洪灾害防治区持续开展宣传演练活动,不断提高防治区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有效减少山洪灾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山洪灾害防治总体目标。

二、同意建设内容

(一)设施维修养护

1.自动雨量监测站34处,自动水位监测站5处。

2.无线预警广播(I型)站69处。

3.视频会商系统及设施设备1处。

4.县级山洪灾害监测系统网络安全优化提升(病毒库升级)

(二)非工程措施

1.监测能力提升:翻斗式雨量计、蓄电池、太阳能板及控制器39套。

2.群策群防体系建设:现地预警设施补充(预警广播主机5台、手摇报警器及预警铜锣14套),修订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项、镇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8项,补充破损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栏5块、宣传手册1800份,按流域开展山洪应急演练3场次、联络(信息)员培训2场次。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审定项目总投资56.6万元,其中:监测预警设施维修养护22.04万元,非工程措施33.36万元,其他费用(监理费)1.2万元。

资金筹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52万元,地方自筹资金4.6万元。

四、项目效益

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建设项目涉及民乐县山洪防治面积1071.2km2,人口6.51万人,覆盖46个行政村,重点防护人口4.52万人。通过项目的实施,组织山洪灾害易发区内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山洪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及时监测、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消除群众不安心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有效避免山洪灾害发生或降低其发生机率,减免山洪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该项目由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办公室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设计指导意见和规范规程,严格落实项目“四制管理”,做好项目建设管理与建后管护工作。

                          民乐县水务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