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5-0000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8 16:30:38 | 是否有效 | 是 |
各学区、县直教育单位、民办幼儿园、智博特殊教育学校: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县教育系统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校园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在近期开展全县校园安全工作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对照《中小学、幼儿园书记、校(园)长安全工作应知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学习掌握校园安全工作有关政策要求和预防处置安全事件的方法、举措等。
2.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学习掌握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要求、规范标准,以及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环节和预防措施等。
3.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掌握预防青少年极端心理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法、措施等。
二、培训对象
教育局校园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各普通中小学校、职教中心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和智博特殊教育学校的书记、校长和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分管食堂和食品安全工作副校长共计140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2月20日8:30分(星期四全天)
地点:民乐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四、培训专题名称及安排
1.专题讲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
主讲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股 韩丽琼
2.专题讲座:《2025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如何抓》
主讲人: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宏
3.专题讲座:《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
主讲人:交警大队 王超
4.专题讲座:《如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主讲人:消防大队 何慧萍
5.政策解读:《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
主讲人:教育局安全办 夏多海
五、培训要求
1.各学校所有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时间安排,需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培训地点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培训开始后,禁止随意进出培训场地,以免影响教学秩序。
2.培训期间,学员应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如有紧急情况确需使用手机,应到培训场地外接听。
3.保持培训场地的安静和整洁,不得在培训室内随意交谈、大声喧哗、吸烟等。如有问题或发言需求,应举手示意,经培训讲师允许后有序发言。严禁在培训期间从事与培训无关的活动,如看手机、处理其他工作事务等,确保全身心投入培训学习。
4.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县教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考勤记录。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教育局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长,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对无故缺席培训的人员,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自行安排时间完成相应培训内容,确保培训覆盖到每一位相关人员。
5.县教育局将安排专人通过现场巡查等方式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培训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切实提升培训效果,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6.对于违反培训纪律的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情节较轻的,将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