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4-0028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19 15: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甘肃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民乐县艺点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举办者自主申请终止办学。经县教育局审核,现同意终止该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并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具体信息如下:
民乐县艺点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办学地址:民乐县聚业苑6号商业街8号商铺二楼,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62072270000449号,法定代表人周小丽,校长仲彩虹。
自通告之日起,民乐县艺点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作废,不得再以原培训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培训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民乐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