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4-0017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15 09:15: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县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从4月上旬开始,集中7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将整治时间、内容和监督方式公布如下。
整治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10月30日
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违规招生问题;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众筹私教”,以及以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在招投标代购教辅资料中收取回扣或者收受好处问题;在教师职称评审中以权谋私问题;在营养餐招标中收取回扣或收受好处问题;各类社会活动违规随意进校园影响教学、加重教师负担的问题;落实“双减”、违规办学政策不力、监管不到位,侵害家长和学生利益的问题。
监督举报方式:为便于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集中整治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投诉电话: 0936-4415952
投诉邮箱:1789132865@qq.com
民乐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