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1/2024-0046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卫健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卫健局 | |
生成日期 | 2024-11-18 09:20:00 | 是否有效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甘肃灵妙商贸有限公司职工卫生所自主申请,经卫健局审核,现依法予以注销,具体信息如下:
甘肃灵妙商贸有限公司职工卫生所:执业地址民乐县东浦路农机局综合楼一层5号商铺,法人:滕晓国,负责人:邵学成,登记号PDY70597662072215D3002;(法人、负责人因执业变动,自愿终止甘肃灵妙商贸有限公司职工卫生所执业活动)。以上医疗机构经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患者前往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就医。
民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