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91/2024-00249 | 发文字号 | 民市监函[2024]2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04 14: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11月份对全县范围内共75批次餐饮食品(含复用餐饮具)和现制现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样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合格率85.33%。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购买食品时发现其他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餐饮(含复用餐饮具)及普通食品抽检合格样品信息公示表
2.餐饮(含复用餐饮具)及普通食品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公示表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