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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59/2024-00199 发文字号 民农发〔2024〕1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生成日期 2024-06-19 20:47:56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标准的通知》(甘财农〔2022〕43号)文件精神,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总量作出调整,补助标准调整为3.56元/亩,现将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重要意义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是国家统筹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既是在牧区实施的普惠性政策,又是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的重要意义,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提升农牧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一)明确责任和政策任务。按照“资金、责任、任务、目标”四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将资金兑现与任务完成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确保完成各项政策任务。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镇要高度重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补奖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助奖励资金的使用,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及冒领,补助奖励资金不得长期滞留,不得统筹使用应直补到户的补助奖励资金。要严格履行监测达标、检查验收、核实造册、村级公示、兑现发放等程序,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的形式,将年度补奖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确保补奖资金发放对象、发放金额零误差。

(三)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各镇要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开展工作形成的图表、文字、数据等资料信息,归档保存。严格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采集、公开、公示工作,以村为单位进行信息公示,保证政策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各镇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无误后一式四份打印签字盖章后送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办公室,同时报送公开公示信息纸质图片一份和财政专项资金报账(拨款)承诺函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各镇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积极做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各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微信、广播、明白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并采取入户宣讲、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不断提高农牧民对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的意识,为政策的落实创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形成合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辖区内各类草场面积统计、权属确认、表册报送等工作,为保质保量完成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任务创造有利条件。

联 系 人:葛玉琳        

联系电话:0936-4413117    

电子邮箱:970554158@qq.com

附件:1.民乐县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拨付分配表

2.民乐县**镇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发放汇总表

3.民乐县**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发放花名册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