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5/2022-0011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住建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26 15:35:01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人民政府:
近期我县强降雨、大风天气频繁。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各镇要进一步加大农房安全动态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农房安全隐患。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镇要按照《民乐县农村住房安全巡查检查和动态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安排人员对所有农户住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大“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户、易返贫致贫人员(监测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困难户唯一住房安全状况开展动态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农村住房安全动态巡查报告制度,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要建立台账。侧重排查建设年代时间较久的老旧土坯房、土木结构住房、地质灾害易发隐患区域住房以及往年已进行过维修加固的房屋;着重排查房屋地基、墙体、梁柱、屋架、屋面以及地质和周边环境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经排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要及时开展整治。对长期空置闲置的危房,镇村督促农户自行拆除。对农户另有安全住房,但仍在危房中居住的,镇村及时督促农户尽快搬离危房,或者督促农户危房改造后达到安全住房标准方可居住。对农户唯一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镇政府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共同核实认定鉴定后,督促农户尽快通过转移居住、维修加固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做到发现一户,核查一户,解决一户。同时,请各镇按时上报每月动态巡查情况。
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