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5/2023-00119 | 发文字号 | 民减灾委办发〔2023〕9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09 14:44:26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民乐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参加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培训要求
1.南丰镇、民联镇、永固镇、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不得在培训期间为授课教师安排与培训无关工作,授课教师不能随意缺岗换岗,如有变动需提前两天向减灾委办公室报备,授课教师根据培训计划每日提前1小时到达县应急管理局集中乘车,培训教师自带教学用具(如:卫健局带假人、医药箱等);
2.各镇负责落实参训人员、参训地点,并做好前期培训准备工作(音频视频设备及培训签到册),并与培训前两天将培训人员名单(附件3)上报县减灾委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202室);
3.各镇负责做好培训期间培训人员的安全及培训管理工作,培训期间培训人员食宿由各镇负责;
4.所有参训人员根据培训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签到;
5.各参训人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听课率,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6.如对培训安排计划安排存在异议,请提前与减灾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鑫
附件:1.民乐县“应急响应第一人”培训表
2.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3.“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人员名单
民乐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附件2
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政府办、宣传部、统战部、公安局、发改局、民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统计局、医保局、执法局、地震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武警中队、供电公司、石油公司、中国电信民乐分公司、中国移动民乐分公司、中国联通民乐分公司、人保财险、人寿保险
南丰镇、永固镇、洪水镇、民联镇、三堡镇、六坝镇、顺化镇、丰乐镇、新天镇、南古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
附件3
“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人员名单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