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3/2024-0042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25 16:45:29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省人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精神,县人社局对民乐县陇鑫大酒店有限公司1家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稳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审核后认定民乐县陇鑫大酒店有限公司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人数为6人,符合甘肃省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发放条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民乐县陇鑫大酒店有限公司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审核发放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6人1.8万元(补贴标准:3000元/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及时向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
投诉电话:0936-4421277
附件:民乐县2024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就业奖补资金花名册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