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007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方式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7 16:28:47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规定,经审核,李得丙等561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符合发放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共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936-4421277
联系地址:民乐县人社局318办公室
附件:民乐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省内县外)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花名册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