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010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25 09:52:00 | 是否有效 | 是 |
按照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实施方案(2019—2021年)》(民政办函〔2019〕83号),民乐县锦世建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大民新材料有限公司、甘肃集华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民乐县苗琳薯业有限公司、甘肃和邦同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甘肃万德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申报“何喜善技能大师工作室”“马晓东技能大师工作室”“马宏国技能大师工作室”“樊彩霞技能大师工作室”““韩辉平技能大师工作室”“裴源福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2023年度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经审核,并会同相关部门评审,6个工作室具备设立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条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影响评选认定的相关情况请向民乐县人社局反映,经公示无异议,命名设立。
附件:2023年拟设立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表
电话:0936-4421193 0936-4418036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