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1/2024-00087 | 发文字号 | 民法治办发〔2024〕16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28 17:54:13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民各单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民乐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省市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民乐县“12·4”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起来、动起来、落下去,在全社会广泛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二、宣传主题
大力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展历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地位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法;与全县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平安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县取得的成就等。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星期日)至12月7日(星期六)。
五、具体安排
采取“9个主题日+8项专项活动”相结合方式开展。
(一)主题日活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机关、单位主题日:聚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运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仪式、举办法治讲座、参与学法考试、开展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知识。
牵头单位: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委宣传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乡村主题日:聚焦助力乡村振兴,深入开展“送法下乡”“百场法治大宣讲”等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三农”工作规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张掖市和美乡村建设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结合冬训、农闲时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依托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网格员等队伍,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深化赌博、高价彩礼、农村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等依法治理,夯实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社会基础。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社区主题日:聚焦培育法治文明新风尚,通过专题普法、以案释法、法律服务等方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水电气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妇女权益保障等普法活动,融合开展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人群法治服务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妇联、县司法局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学校主题日:聚焦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在全县中小学通过“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晨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小卫士等方式开展“万校共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组织“同上一堂法治”课,深化未成年人保护、防范校园欺凌等普法活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团县委、县未保办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企业主题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千企调研纾困”“民企陇上行”、企业包抓联等工作,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法治服务活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主管和服务部门推送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指引电子书”,引导企业依法经营,防范化解涉外和涉企风险。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应急管理局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家庭主题日:聚焦增强家庭法治教育功能,发挥巾帼“法律明白人”队伍作用,依托“妇女之家”“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彩虹姐姐来说法”等平台载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等规定,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走入千家万户。
牵头单位:各镇、社管委、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文明办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宗教场所主题日: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融入“一廊一区一带”创建、“党亲国好法大”“百场万人”大宣讲、“三化”治理等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水平,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安定良好局面。深化“爱国守法·普法先行”、志愿普法等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网络主题日:聚焦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推动“尊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网络法治巡礼系列活动落实,组织网络媒体、新媒体平台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网络安全、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化“网络清朗·伴我成长”专题宣传,巩固提升“净网”“剑网”等行动成果,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着力营造安全文明网络环境。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军营主题日:聚焦提升军人法治意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期间,到军营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品等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军人抚恤优待、退役安置、褒扬激励、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促进军人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
牵头单位:县国动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
(二)特色活动
1.举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活动。12月4日上午,在中心广场举办“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参观“手绘爱国情,书写法治梦”全县中小学生书法绘画优秀作品展。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2.召开宪法专题辅导报告会。12月4日下午,邀请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讲座,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民各单位参加报告会。
牵头单位:县人大办、县司法局
3.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聚焦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深化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4.开展执法司法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执法司法机关举行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代表,参观智慧法庭、检察服务中心、院史馆、案件管理中心、指挥中心、行政复议大厅、执法办公场所,通过现场旁听案件庭审、参加模拟法庭、进行座谈交流,近距离了解执法司法工作。县直执法部门可安排在基层执法单位、一线或执法现场开展开放日活动。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5.开展“万屏点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12月4日中午12:04分,在全县各地机关单位、政务大厅、楼宇户外大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共交通移动电视、出租车车载显示屏和各类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同步点亮“大力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标语,形成“万屏”联动、共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强大声势。
牵头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民各单位
6.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展播活动。开设“强国复兴有我”法治文化作品网上展馆,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从12月1日起,全县各部门单位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展播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治)优秀文化作品,传承法律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县融媒体中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期间,开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专栏,定时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
7.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全县各个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一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司法局
8.举办再就业大学生“法治宣讲校园行”活动。邀请政法机关干警,围绕国家安全、防范校园欺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通过法治公开课、法治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等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知识,增强法治信仰,推动再就业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法学会、县司法局
六、工作要求
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牢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各级联动,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格局。要加大新技术新媒体运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要务实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实效。
各镇、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7日前将图片、视频资料、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司法局普法督导股(县司法局312办公室)。
联系人:王海峰 0936-5993826
中共民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民乐县委宣传部 民乐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