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8/2024-0021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林草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北滩林场 |
生成日期 | 2024-04-26 10:36:17 | 是否有效 | 是 |
一、项目实施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民乐县北滩林场基础设施条件为总任务,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动力,以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提高防护林生产力为前提,创新工程建设机制建立稳定高效的防护林体系,构筑民乐县绿色生态屏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二、项目建设区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县北滩林场,地处民乐县北部戈壁滩,距民乐县城38㎞处,地势平坦宽阔,东经100°41’15”-100°45’00”,北纬38°40’00”-38°42’30”之间,东至老六东路,南至滨河路,西至国道227线,北至新六东路。
三、工程措施、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目标及任务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以民乐县北滩林场管护用房维修改造为建设任务,民乐县北滩林场管护用房建筑占地面积:485平方米,其中:民乐县北滩林场北侧管护用房建筑面积:305平方米,民乐县北滩林场南侧管护用房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管护用房维修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等。意在改善民乐县北滩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环境美化,从而更好地服务林业发展。
(二)主要建设内容
在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民乐县北滩林场管护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改造对象为民乐县北滩林场管护用房。已建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既有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屋面防水等级:Ⅱ级,建筑分类为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类别为Ⅰ类。本工程既有建筑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层数:地上一层。既有建筑层高:一层层高为3.3米,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7度,改造建筑物总高度为3.45m;(由室外地面至结构面层)。本工程民乐县北滩林场管护用房建筑占地面积:485平方米,其中:民乐县北滩林场北侧管护用房建筑面积:305平方米,民乐县北滩林场南侧管护用房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45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建设工程费76.7万元,安装工程费12.97万元,设备购置费55.33万元。
五、项目实施期限
2024年1月—2024年9月。
六、建设管理及运营管理
(一)工程措施
为加强项目建设的领导,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筹建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涉及项目建设全局的重大事项。为确保项目能如期顺利完成,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滩林场,具体负责项目计划编制。施工设计规划、工程预、决算、招标、材料供应、施工.质量监督、设备购置和竣工验收等。同时加强与建设部门联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随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工程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要求,工程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进行,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招标。(未达到招标限额的均采用阳光平台进行采购)
七、效益综合评价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政策支持和投资渠道,北滩林场管护用房建设严重落后,突出表现在建设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健全等方面,已严重影响林区民生、危及职工安全、制约国有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居住条件得不到改善,职工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亟待实施改造建设。
为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现代国有林区林场管护体系建设,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改善林区职工民生问题,以标准化、规范化管护用房维修改建为主线,因地因房施策,更大范围推进国有林区林场管护用房维修改建,有利于提升森林管护修复能力,有利于促进森林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升、功能增强,有利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奠定更加坚实的生态基础。因此建设北滩林场管护用房维修改建项目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