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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地震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620722026/2024-0000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地震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地震局
生成日期 2024-03-20 17:24:27 是否有效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我县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并认真实施。

2.根据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编制本县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承担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震时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方案;负责震情和地震灾害预报;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4.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5.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6.依法行政,对违反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7.制定、检查落实、组织实施和修改完善《民乐县地震应急预案》。

8.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进行安全性评价的单位的资质实行管理。

9.负责全县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10.组织开展对工程场地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确认的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指导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县直部门、大、中型企业、学校制定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并实施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地震局成立于1991年5月,科级建制,事业性质,编制5人。2008年2月根据民公办发〔2008〕1号文件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内设办公室和业务股。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度预算收入总计92.44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导致工资变动,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4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92.44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92.4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1.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导致工资变动,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44万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万元,提高1.3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导致工资变动,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44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92.4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1.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导致工资变动,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5万元。

5.会议费0.4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9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3.89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净值余额为7.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县级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0个 。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我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进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整体效果较好。从经济性来看,能够按照年初预算来完成各项工作,年度开支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防震减灾工作已经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之一,为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效率来看,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可以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根据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度评价得分为92分。

(二)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民乐县地震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

          2.民乐县地震局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表

          3.民乐县地震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