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76/2024-0037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民联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民联镇 |
生成日期 | 2024-03-20 20:58:42 | 是否有效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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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目录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坚持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总基调,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制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民兵动员、民兵排(连)长的培养、选拔,做好民兵集训工作。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乡镇机关党的建设、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文书档案、信息、会务、机关后勤等日常事务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将党建办公室更名为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指导检查工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基层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建设、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务公开、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实施乡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申报、实施和监督乡镇各类建设项目;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主要职责:将社会发展办公室更名为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编制与实施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民政、社保、医保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社区事务管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示范创建;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政策,依法管理辖区内卫生健康工作。
5.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的应急管理职责整合,设立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和信访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水旱灾害防治、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相关责任。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
主要职责: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畜牧兽医站职责整合,设立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牌子。负责农技、农机、林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林木草原病虫害和农业灾害,承担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监测服务等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动物疫病防控救治等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承包地、宅基地等改革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扶贫开发、乡镇集镇建设、全域无垃圾集中治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负责辖区公路及其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
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
主要职责:将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责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的退役军人服务职责整合,设立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牌子。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政策研究宣传,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退役军人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村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乡村文化建设,负责文物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旅游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健康教育、老龄事业等指导服务工作。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将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的民政、社保、医保等服务职责整合,设立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承担进驻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提供便民服务政策咨询,协调受理、办理和代理各类服务事项;开展医保、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险、困难人员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残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协调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建设服务工作;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维稳形势整体研判,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动态监测。
5.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整合原乡镇党政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村镇规划、殡葬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领域的执法力量和资源,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镇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村镇规划、殡葬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监督检查。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663.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28.24 万元,减少4.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3.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663.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663.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28.24 万元,下降4.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3.09万元;
2.教育支出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1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32.09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45.93万元;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
12.转移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3.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663.09万元,减少28.24 万元,下降4.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05.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663.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8.24 万元,下降4.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今年由镇政府开支报销。
4.培训费1.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5.会议费0.7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05.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85万元,下降0.7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其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万元。
2024年部门面对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57.1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771.13平方米,价值 616.25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3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3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6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问题。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在内部通报中无整改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转移支付项目3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部门决算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0个。
(二)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民联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年度总体目标分为四个一级考核指标: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满意度指标。2024年预算基本支出66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18万元,公用经费105.90万元,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请部门(单位)对编制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补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