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1/2024-0017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卫健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示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20 17:20:00 | 是否有效 | 是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长远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医疗救援应急预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或发布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研究拟定和贯彻落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落实老年人权益维护和优待政策。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协调并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八)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九)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人口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十)贯彻落实省、市、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新时期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协调推进中医药相关产业发展。
(十三)拟订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四)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继续医学教育,贯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认定工作,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考核、注册登记和认定。
(十五)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十六)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八)指导民乐县计划生育协会、民乐县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推动健康民乐战略实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民乐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有六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医政医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层卫生健康股、中医药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直属参公单位
直属参公单位2个,分别为民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红十字会),民乐县计划生育协会,单位人员在卫健局管理,不是独立的预算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单位2个。分别是民乐县健康服务中心和民乐县健康教育中心单位人员在卫健局管理,不是独立的预算单位。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下属县级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民乐县人民医院、民乐县中医医院、民乐县妇幼保健院、民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下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14个,分别是民乐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乐县南丰镇卫生院、民乐县永固中心卫生院、民乐县洪水镇卫生院、民乐县三堡中心卫生院、民乐县六坝中心卫生院、民乐县六坝中心卫生院北滩分院、民乐县民联镇卫生院、民乐县顺化镇卫生院、民乐县丰乐镇卫生院、民乐县新天中心卫生院、民乐县新天中心卫生院李寨分院、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杨坊分院。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8295.2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1602.67万元,增长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收入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9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8295.2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8295.2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02.67万元,增长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教育支出0 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 8295.29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
12.转移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95.2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6916.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55.91万元。增长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378.79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6.76万元,增长13.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享受政策人员增加,项目配套资金预算相应增加。
其他项目4个,主要是项目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资金、项目2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县级配套资金。项目3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科研设备购置、项目4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县级补助 。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6万元)。
4.培训费2.7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9.9万元,与2023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8.6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27.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3534.6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22447.47平方米。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1辆(全部为救护车),价值536.9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其他类项目有4个,分别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资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县级配套资金、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科研设备购置、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县级补助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8个,项目绩效目标7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10月,组织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7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积极组织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自评及项目自评共25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及时报送财政部门。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2024年度无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项目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资金、项目2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项目3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科研设备购置、项目4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县级补助涉及财政支出1378.79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378.79 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 0个,涉及财政支出0 万元。2024年部门单位全部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2.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3.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