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1/2024-0015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卫健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20 17:32:16 | 是否有效 | 是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四)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事业卫生单位,隶属民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单位成立于1958年5月,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25人。本院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公共卫生科,防疫科,财务科,医保科,护理部,检验科,放射科,中医科,共设12个科室。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328.4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39.1万元,增长1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328.4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28.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9.1万元,增长13.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49万元;
2.教育支出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
12.转移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4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328.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9.1万元,增长1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持平。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4.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79.91万元,其中:业务用房4999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价值10万元;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无涉及非税收入资金。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无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重点项目。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我单位及时召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布置会议,由分管财务领导主持,各科室负责人参加,重点强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科室、经办人员,确保自评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预算总金额289.39元,实际执行数289.39万元,预算资金全部执行完毕,项目内容涉及涉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根据指标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设定评价指标,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2.部门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50%;项目支出预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政府采购规范。在职人员控制率100%。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
3.履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中央、省市县下达指标金额支出;各项补贴政策严格审核;按政策要求及时足额拨付;根据年初预算及省、市县指标支出。保障基层维护维修、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4.能力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中期规划建设完备。党建工作规律开展。信息化管理覆盖率≥90%。档案管理完备。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被服务群众满意度≥80%,本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80%。通过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监控和评估,发现本单位在医疗服务质量、资源配置和运营成本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解决。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单位的运营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本单位支出绩效的监控和评估。
(二)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2.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