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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2088/2025-0001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执法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民乐县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9-29 15:52:29 是否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民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乐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的通知》(民政发[2007]194号)第四条规定,其职能职责为: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搭建临时性建筑、临时占用道路、挖掘道路等方面的审批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城市管理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核定编制2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局长兼队长1名、专职副队长2名)。现实有职工395名,退休职工4名,其中:正式职工24名,自收自支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90名,吸纳困难就业人员4名,招聘的城管员51名,临时人员22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02.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26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没有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10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2.1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10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94万元,占97%;项目支出64.17万元,占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0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没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2.11,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0.93万元,减少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没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2.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占2.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万元,占0.92%;卫生健康支出13.28万元,占0.63%;节能环保支出18.77万元,占0.89%;城乡社区支出1983.45万元,占94.35%;住房保障支出17.26万元,占0.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37.94万元,支出决算为210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增减未及时办理社保缴费手续。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增减未及时办理社保缴费手续。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上级部分下达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3.66万元,支出决算为198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未及时办理缴费手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7.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2.37万元,增加74.5%,主要原因是环卫工工资调整为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6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5.01万元,下降90.6%,主要原因是环卫工工资调整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2.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工资、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0.9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没有项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大队清扫车、洒水车、勾臂车、压缩式垃圾车等环卫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0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一级项目1个,对“扫雪车运行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民乐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为9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扫雪车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扫雪车运行费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万元,执行数为64.17万元,完成预算的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决策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构成,分值为10分,实际得分9分。项目决策类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和规范性;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和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等。项目过程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构成,分值为28分,实际得分26分。项目过程类指标主要考察项目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等。项目产出类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构成,分值为31分,实际得分27分。项目产出类指标主要考察项目数量、时效、质量、成本等。项目效益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分值为31分,实际得分28分。项目效益类指标主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等。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自评报告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