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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民乐县开发区林业工作站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2028/2024-0031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林草局
生成日期 2024-09-26 15:24:02 是否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3.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和植被保护。

4.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开发区林业工作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领导职数3名,站长1名,副站长 2名,现有干部职工10人,单位设有办公室、财务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2.7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11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1人,对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3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7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3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02万元,占95.81%;项目支出9.75万元,占4.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2.7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9.77万元,增长14.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1人,对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7万元,增长14.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1人,对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7万元,占9.83%;卫生健康支出4.72万元,占2.03%;节能环保支出2.03万元,占0.87%;农林水支出197.37万元,占84.79%;住房保障支出5.78万元,占2.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4.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29万元,支出决算为2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审批预算转移至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审批预算全部下达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审批预算全部下达至农林水支出。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03万元,支出决算为19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绿化养护项目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审批预算全部下达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12.6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1人,对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8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44万元,增长4476.25%,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审批预算下达的绿化养护专项资金决算时全部归类于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手续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用于车辆保险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林草资源管理巡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19%。对2023年度单位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自评结果。

“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5万元,执行数为9.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增加了务工人员收入,二是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全面保护,三是管理机制有效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林业行政案件等发生率,维护了管护区域的稳定性,促进管护区域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民乐县开发区林业工作站汇总决算公示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