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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民乐县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620722009/2023-0000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团县委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共青团民乐县委
生成日期 2023-03-02 19:46:10 是否有效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 

2.负责县青联和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常务性工作。 

3.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参与、处理社会上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4.参与全县性青少年法规制度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日常工作。 

5.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指导县青少年活动营地和县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领导小组的工作。 

7.负责、指导并组织面向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负责管理、指导团县委系统刊物的编发。 

8.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及青少年外事、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共青团民乐县委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青少部。共青团民乐县委核定编制5名(行政编制3人,机关事业编制2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民乐县少工委核定全款拨款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65.61万元,支出总计65.6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1.55万元,增加48.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65.6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65.6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2022年度无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6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55万元,增加48.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55万元,增加48.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1万元,占100%,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74万元, 较上年预算增加26.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1万元。

5.会议费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费8.6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费用2.5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6.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0平方米;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县级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0个 。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