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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民乐县六坝学区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2025/2023-0031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9-27 08:38:15 是否有效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学区作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对辖区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指导管理的职能。学区处于沟通上级教育部门与基层的枢纽位置,工作上不仅有其重要性,而且有其独立性。    

一是发挥指导职能。指导就是帮助辖区学校改进工作出主意、谋思路、寻方法。作为学区,要指导学校认真领悟国家有关教育的大政方针,起上传下达的作用;要立足校情实际,明确目标责任,理性思考定位,促进学校公平竞争,形成均衡发展的格局。

二是发挥协调职能。学区的主要工作是沟通协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关系。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是每个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基本环境,三者以不同的空间和时间形式占据了学生的整个学习与生活。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和学生个体身心发展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社会服务的人的活动。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以外的各种教育活动。家庭教育是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在家庭中对少年儿童施加的影响和教育。只有协调好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培养出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

三是发挥监督职能。监督是学区对学校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是对学校管理过程的基本环节进行监督。通过教代会工作制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对学校管理进行民主监督,从而实现学校政务、校务、财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对学校常规管理进行监督,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加强以人为本的管理,通过对社会和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师德、教学质量、安全管理等弱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是发挥审计职能。学区的审计是指对学校财务及财产等后勤工作规范管理,实行内审制。为了促使学校校务、财务等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经费预算保障制度,按“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配合上级部门对学校财务等工作进行审核,实现学校财务管理的阳光操作,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五是发挥考评职能。考评包括考核和评定,要积极培养推荐学校优秀管理人才,对基层校长的管理工作及教师的业务工作都要进行考评。作为学校校长,办好一所学校不仅仅是管理好一所学校,更重要的是发展一所学校。任何一位校长的任期是有限的,但学校的发展是无限的。任何一位校长都在学校发展中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即在前任校长成就的基础上工作,又为后任校长打下工作的基础。学区的一项任务就是对辖区校长管理考核,以及对教师的考评。通过对学校、教师进行考评,充分调动校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为学区选拔、储备学校管理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学区工作就要充分发挥好以上五个职能,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以人为本、规范管理,进而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努力创造有利于学校发展和师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六坝学区隶属民乐县教育体育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13名,现有正式职工119人,退休教师62人,遗属补助人员5人。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937.55万元,本年支出3937.5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93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7.5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93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7.5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3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81万元,增加8.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6.56万元,增长59.59%。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人员工资增长。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7.55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6.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资金有所增加,相应支出有所增加;教育支出3937.55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6.56万元,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资金有所增加,相应支出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7.55万元,较上年增加326.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奖金、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公用经费219.67万元,较上年减少12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培训费、工会经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