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5/2022-0018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住建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26 16:19:33 | 是否有效 | 是 |
2022年,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民生为本,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工作决策部署,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住房保障工作,有效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广大城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明显提升。现将今年以来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城镇住房保障政策。2022年,我县计划全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0户47万元,中央及省级下达租赁补贴专项资金145万元。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县住房保障准入、退出审核机制,通过摸底调查,审核公示,对符合住房租赁补助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220户477人,其中:低保户家庭133户,残疾人家庭24户,退役军人家庭5户和未成年人家庭58户,在做好相关人员的基础资料登记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数据库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已按季度发放了全年4个季度住房租赁补贴资金50.48万元,其中:线上发放二、三、四季度补贴37.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4.81%。使我县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不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二)认真做好公租房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按照市局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对照目标责任书指标,及时对2022年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建立住房保障台账的安排部署,在省、市住建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做好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录入和安居工程台账建立。目前已完成了4905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信息和保障对象信息,以及220户租赁补贴对象信息的数据录入和3个季度线上发放工作,系统上线运行及公租房准入和退出工作。实现了公租房信息的及时、准确、全覆盖,通过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的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现在信息系统,补齐数据短板,提高数据质量,为下一步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打好了基础。
(三)公租房分配管理情况。截至2016年我县建设公租房4905套(廉租房704套)、建筑总面积237468.1平方米,总投资56667.18万元,保障对象为我县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毕业新就业学生、外地来民工作及进城务工的无住房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5.73元/平方米,租金每年度均能按时收缴并缴存至税费收入专户。严格按照《民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每季度认真开展住房保障家庭动态复核工作,协同县民政局信息核对中心,采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比对、会同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问询相关部门等方式,对保障家庭收入、住房等信息进行复核,确保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入住保障性住房。截至目前,政府投资建设的4905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全部分配入住。
二、存在问题
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由于部门之间数据不能共享,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发放进度缓慢。
二是自2018年以来,我县调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后,由于考虑到县财政承受能力和当地住房租金水平,再没有调整发放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强化责任管理,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尽快搭建科学的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并采取联合审查制,实现个人住房信息与公安(车辆管理)、公积金、社区、社保、民政等就业单位的共享,同时联网银行,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完善保障性住房进退机制;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议在社区成立专门住房保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保障办公经费,建立高效有力的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尽快出台对公租房建设完工后的管理细则并明确管理主体,制定合理的出租价格,避免房屋闲置造成资源浪费。
二是我们将继续完善租赁补贴具体实施办法,结合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规范租赁补贴发放,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住房租赁补贴进行提标发放。同时简化补贴申请手续和程序,引导有需求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利用手机APP,实现线上申请及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