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5/2024-00136 | 发文字号 | 民安委办发〔2024〕49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22 18: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7月18日,市安委办安全防范工作检查组对民乐县妇幼保健院、甘肃广浔智慧物流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民乐县圣天寺等3户企业单位开展督查检查。现场反馈问题隐患19条(详见附件),为确保反馈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被查单位要高度重视问题隐患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抓整改落实,针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2.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被检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县应急管理局要落实好综合监管职责,督促相关单位按期完成问题隐患的整改。
3.住建局、卫生和健康局、民族宗教事务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安排专人跟踪落实,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按期整改销号,并将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于7月2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办。
附件:市安委办安全防范工作检查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分解表
民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